日侦结时,检察官请求处以“最严厉的制裁”。被缺席审判的14
人中,除陈水扁本人外5
位是陈水扁的家人(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吴景茂,陈俊英),6
人是陈水扁的亲信(蔡美利,蔡铭哲,蔡铭杰,马永成,林德训,陈镇慧),另外2
人是前竹科管理局局长李界木、力麒建设负责人郭铨庆。
此前,在衍生出来的伪证案中,法院已于今年9
月1
日首先作出一审宣判:以伪证罪判处陈幸妤、赵建铭、陈致中1
年徒刑,以教唆伪证罪判处吴淑珍2
年徒刑,4
人因符合减刑条例且在判决之前坦承犯罪,刑期各减半为6
个月和1
年。
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于2006
年12
月15
日
首次开庭传讯吴淑珍,却历经吴淑珍17
次称病请假不到,直到今年2
月10
日终于出庭接受审讯,才开启合议庭密集审理。历经2
年8
个多月的审理,除蔡美利因重病暂停审,其余所有被告都在昨天下午宣判。
法庭外聚集了挺扁与反扁的民众,为了防止意外发生,法院保安明显加强,几十名手持盾牌及警棍的警察在法院周边布防,还筑起了铁丝网,防止有人冲入法院闹事。
昨天正好是“9
·11
”事件8
周年纪念日,台北地方法院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对陈水扁家族弊案作出一审宣判,也许纯属巧合。陈水扁是因涉及贪渎弊案而受到严惩的台湾首位卸任领导人,此事对台湾的影响或许可与“9
·11
”事件对美国的影响相比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