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浙江财政收入增幅明显放缓。有媒体近期在浙江调研时发现,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完成税收任务,一些地方对企业征税、罚款就加大了力度,征收“
过头税
”
的现象也开始出现。此外,财政部数据显示,多地
“
非税收入
”
出现逆势高增长,有分析认为,这表明
“
乱收费
”“
重复收费
”
现象有抬头之势。
(《潇湘湘晨报》10月
23
日
)
所谓“过头税”,是指为了完成税收任务而过分地向民间收取税费的做法,有时间上的过头和幅度上的过头两种。时间上的过头就是俗称的“寅吃卯粮”,预支明年的部分税收当成今年的税收任务,幅度上的过头则指过度过滥地征收税费。显然,无论是哪一种,都不具任何的行政正当性,当坚决予以制止。
征收“过头税”,对企业的伤害首当其冲。当下企业普遍面临税负过重的问题,其中尤以中小、微小企业表现得最为明显。据浙江省工商联最近的一次专项调研,感到税负明显加重的企业占23.3%
,认为有所加重的企业占
50%
,基本一样的占
16.7%
,即七成以上企业认为税费负担加重。
在企业经营已经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地方不减税反而加重税费征收力度,很有可能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众所周知,企业是经济发展的源动力,也是财政收入最重要的保证,如果企业陷入困境,不仅会影响到企业本身的发展和创新能力,还会影响市场活力和劳动就业,影响中低层民众的生活保障,最终伤及民生。这无异于饮鸩止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