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7日晚上对外宣布:经警方多方核查,网传“珠海公交猥亵事件”视频中当事人陈先生与幼女系父女关系,目前没有证据证明视频中的行为涉及违法,事主一家已主动到公安机关澄清。
据陈先生解释,他带女儿乘坐公交车外出,由于女儿撒娇,他当时的举动是试图哄女儿开心。但是,同乘该辆公交车的乘客把这一行为拍下来并上传网络,而且做了伦理评判:“车上一男子不顾多人侧目,行为失控龌龊,长时间对所抱女童做岀超乎常人想象的变态动作”。
对于陈先生在公交车上亲吻女儿,陈先生的妻子当然认为其丈夫的行为没有什么不妥,是网友不理解而产生误会,因为每个人表达爱的方式会有不同。但是,对一些网友来说,又认为这样的亲吻方式显然不妥,有一点变味。
这件事涉及一种亲情的行为伦理评判,即便是父亲,亲吻女儿应否有规范或边界,如果这一边界掌握不当,就可能从爱的表达变质为“猥亵”。
父亲亲吻和搂抱女儿是否有行为规范,可能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不会有白纸黑纸的规定,更多的是一种个人和一个家庭的感受和习惯,甚至是凭感觉行事。但是,们也并非认同,父亲与女儿有天然的血缘关系,想怎么亲吻和拥抱,就怎么亲吻和搂抱。
就珠海的陈先生亲吻和搂抱女儿遭到网友指责,确实是因为对表达爱的方式不同有不同的理解。在批评者看来,有几个方面让人旁观者不舒服或觉得不妥。一是在公交车的公共场合亲吻;二是长时间亲吻和搂抱(至少3分钟);三是在亲吻搂抱时有其他体态语言,如腿部动作;四是女孩明显感到不适要推开或避开陈先生,后者还是强行亲吻搂抱。由于这些因素,陈先生才被“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