啰嗦了这些,你就知道了,间谍无处不在。虽见不得阳光,但为了利益也不得不做。关键是谁家都有丑,不露才是高手。
可笑的事,香港一些团体市民不辞辛劳声援斯诺登,将其作为人类道德、正义的化身,切不知现在还是国家时代,管与自己不相干的事,是否是干涉的人家的内政?
斯诺登到底是英雄还是判国者?就现代世界来说,他是十足的判国者,不为过。
第一,他违背了他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情报机构本身就是一种见不得阳光的职业。特别是在以契约精神为主体的西方文明中,你想从事情报行业,必须要认可这个职业的性质----保守秘密。无论这个秘密是善还是恶。这是最基本的前提,没人逼着你来做。倘诺你不了解这个行业,于其中知道了行业内情,与你的人生价值关相背,卯大劲辞职不干了,好自为之也就完事。但是,即使不干了,这个秘密也必须带到坟墓里,这是你一踏入这个职业,它的职业操守的延伸。斯诺登,他违背了这一条。这样的背叛者,不论他多么机智果敢,多么的高精神勇,哪怕能抵100个“007”,到哪个国家的情报机构都不敢用,更不敢重用。即使是敌对国,用之也是掌政者良心发现,但只能是个打酱油的角。
第二,他违背了国家的核心利益。这里,云居连美国这个字眼都不提。作为一个情报工作者,不论以什么样的理由,都不可泄密、揭密。一个国家之所以建立情报机构,都是这个国家利益所需要。自从“911”以后,美国围绕国家核心利益,对恐怖主义实施先发制人战略,不择手段掌握情报是绝对的关键,因此,成为国际“大黑客”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恐怖主义为什么为人类所憎恶,关键是他浑迹于正常人当中,让你毫无准备意想不到地受到伤害和袭击。它比间谍可恨的是,恐怖主义所伤害的对像不是利益冲突的主体,而是毫无关系的平民。911如此,波士顿爆炸案如此,还伦敦地铁爆炸案、莫斯科大剧院恐怖袭击案等等,阿富汗、伊拉克恐怖袭击更不用提了。当今世界,恐怖主义无处不在,你又难以发觉,对情报的监控不扩大,不采取有效手段能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