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10月4日晚上,民间电台恢复广播,在旺角街头进行两个钟头直播节目,曾健成、梁国雄都参加了直播。10月13日,电讯管理局人员再次上门查封电台并没收广播器材,曾健成被带走问话。 又过了5天,10月18日,民间电台在电讯管理局所在的胡忠大厦对面的人行道上做街头广播节目。电讯管理局第三次没收他们的广播器材,梁国雄被带到警署“协助调查”。 2006年12月12日,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正式宣布,拒绝海星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民间电台”声音广播牌照申请。如此,民间电台正式成为非法机构。 或问,为什么政府不跟天父附体的曾健成们合作呢? 因为香港特区政府不是太平天国,曾荫权不是洪秀全,曾荫权执政的依据是香港的法律而不是天父的旨意——不管天父穿着哪一款服装。 香港的《电讯条例》规定,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酌情发给或不发给广播电台牌照。
什么情况下可以发牌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发牌,条例的规定比较含糊,使得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在这方面的挥洒空间太大。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法官游德康认为,这是“权力缺乏限制”。因而,2008年1月8日,游德康法官裁定,电讯管理局据以指控民间电台的《电讯条例》违反香港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 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是:修改《电讯条例》,使之符合基本法。 但1月23日,香港立法会以压倒性多数否决了一项动议——这项动议要求“促请政府开放公共广播服务,包括设立供公众使用的数位电视及电台频道,以及容许民间筹办电台及电视广播”。 就是说,香港民间电台依然还是非法。 这当然不合天父附体的曾健成们的心意。他们扬言,政府若在4月16日仍不提出修改《电讯条例》及《广播条例》,民间电台将于4月20日复播。 不过政府方面也不示弱,律政司发言人透露,已就裁判官指有关条例违宪的裁决提出上诉,待裁判官签署后,即由高等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