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共和”这一现代国家的概念与“长子”这一封建宗法社会的概念,风马牛不相及,水火不容,是一对互相矛盾冲突的概念。
在“共和”的社会里,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每个企业都是平等的,没有哪一个人,没有哪一个企业可以享受“特权”的地位与待遇。“共和社会”的特点是平等,而封建社会的特点恰恰是不平等,是特权社会。
在一个真正的“共和国”里,没有所谓的“长子”,因为共和国的社会里没有“特权”。只有在“封建国”里,才会有所谓的“长子”,他们可以享受超越于其他国民之上的特权。
把源于“全民所有制”的所谓“国有企业”,实际为官僚资本企业或少数权贵工人所有的企业,美化为什么“共和国长子”,实际为特权意识的反映,是要继续保护捍卫这些官僚资本企业的特权地位与特权待遇。
其三,所谓“共和国长子”,已经成为“共和国”的经济毒瘤。
第一,如今官媒嘴里的“共和国长子”,已经不仅包括建国初期的那些大型全民所有制企业,更包括了改革开放以后新建的一些国有垄断企业,如电力行业,电信行业,银行业,资源行业,烟草行业等。这些巨无霸的垄断企业,机构囊肿,效率极为低下,腐败严重,严重制约着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二,这些垄断企业,除了仗着自己的垄断地位,剥削全体人民的劳动果实之外,对社会毫无贡献。他们的存在,极大地提高了中国的经济运行成本,削弱着中国在全球的经济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