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倍受社会关注的夏俊峰案件有了最终的结果——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沈阳中院”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夏俊峰今日被依法执行死刑。25日凌晨,沈阳小贩夏俊峰妻子@沈阳张晶在其微博称,法院来人送达家属最后一次会见夏俊峰通知,她赶去看守所见夏俊峰最后一面。(人民网9月25日)。
夏俊峰,一个原本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普通人,4年多前的那场冲突,却让他成为了中国最有名的小贩,也成为了亿万民众关注的焦点。——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和妻子在马路上摆摊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在勤务室接受处罚时,夏俊峰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用随身携带的切肠刀刺死城管队员两名,重伤一人。
正是由于激烈冲突中的过激行为,夏俊峰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也给众多的人们留下了深深的遗憾和思考。人们遗憾的是,夏俊峰被判处死刑后,引发舆论巨大争议,呼吁刀下留人的声音也几近形成热潮,但在法律面前,依然未能改变夏俊峰必死的命运。人们思考的是,在人与人的关系变得紧张脆弱,稍有矛盾就会引发激烈冲突和一再强调人权、尊严的语境之下,到底该不该废除死刑?
显而易见,人们之所以会生发出这样的遗憾,是出于对夏俊峰等弱势群体的同情,出于对形象低到极点的城管们的厌恶。然而法律却不像大家这般的感性,在法律面前,两位被刺杀的城管也是两条鲜活的生命,也是受其保护的低层百姓,所不同的只是他们穿了一身城管的服装,担当着城市管理的一些责任而已。因而任何剥夺其生命的行为,都将会得到必然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