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深奥的问题,愚民们是无解的,只能等待官方进一步披露消息。
梁毅民“进去”的原因耐人寻味。有公司自告奋勇承认举报了梁毅民。这与过去的举报者躲躲闪闪的情形大不相同,估计是中央大力反腐、老虎级人员纷纷落马,给了公民们与贪官进行斗争的信心与胆量。所以,一家公司相关负责人公开说,“我们是在今年6月份儿举报他的。”“我们五家公司现实名联合举报”,分别是,茂名市隆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隆港公司”)、茂名市三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茂名市氨纶开发有限公司、茂名市鑫龙发展有限公司(即鑫龙公司)、茂名市中油王港石化有限公司。
举报梁毅民的方式也同样耐人寻味。这五家公司既不是单独的内部举报,也不是单独的网络举报,而是采取了组合举报方式。一方面进行内部举报,一方面进行网络举报,可谓双保险,说明这五家公司下定了争取举报彻底胜利的决心。所以,有报道称,一方面今年以来一封有关梁毅民的举报信件已经在网上广为流传,一方面在过去几个月里关于梁毅民的举报信已经递交给有关部门。从效率看,网络举报往往是立查立办,而内部举报如泥牛入海,最好的结果也要拖上相当一段时间,但内部举报又是正常渠道,于是五家采取了组合方式。想必,这五家公司对于此次举报进行了精心研究与分析。
梁毅民“进去”的原因还很奇特,不是因为有人举报他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玩弄异性,而是捏造事实制造假案,干预审判诬陷他人,造成18人入狱的严重后果。这种现象在以前的举报当中极为少见。绝大多数贪官都是因为钱而落,因为色而成落马的线索,基本上都涉及土地、城建、工程、招标、矿山、卖官等滥用职权或以权谋利。梁毅民因为捏造事实制造假案、干预审判诬陷他人的举报而“进去”了就很有看头。这应该是更加隐蔽的曲线捞钱办法,表明腐败手段进入到更加高级的阶段。算是梁毅民撞到枪口上了。四中全会刚刚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要求“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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