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说:“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宋江可以算得上是一个侠客,虽然功夫不怎么地,却毕竟笼络了一群黑社会性质的人,既犯了大宋的禁例,也杀了无辜的百姓。
“要人帮忙的时候用克鲁巴金的互助论,要和人争闹的时候就用达尔文的生存竞争说。无论古今,凡是有一定的理论,或主张的变化无线索可寻,而随手拿了各种各派的理论来作武器的人,都可称之为流氓。”鲁迅关于流氓的经典解释,确是精辟。宋江大概也超脱不了鲁迅笔下的流氓宿命。为笼络江湖人士对抗朝廷,便打出“替天行道”,为完成皇帝圣命立功朝廷,便又“残杀良民”。于己有用便是宋江的真理。
宋江毕竟成了大宋朝廷命官,流氓终归于正统。当然,这不是宋江的专利,也并不妨碍后人的传承,君不见,不是也有很多人,台上清正廉洁大公无私,台下真金白银尽收囊中吗?镜前忧国忧民艰苦创业,幕后寻欢作乐纸醉金迷吗?看看握住老农的手嘘寒问暖体恤民情的摸样,想想强拆百姓的房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凶相,或许,我们会重新认识,宋江其实并未沉入历史河底,虽然刑法里再无流氓的字眼,而生活里到处充斥着流氓的嘴脸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