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已经显露的资料看,我们可以理出这样一个清晰的脉络:
上世纪8,90年代,随着我们经济建设为中心任务的确立,我们与西方在经济上联系不断增强。“海龟”经济学家,法学家,社会学家,性专家等等这样家那样家五花八门纷纷登场。在我们自己匆匆完成“文革”的反思之后,一股盲目拥抱西方,尊崇西方价值观,放弃自己的理想信仰和价值观的情绪弥漫着整个中国大地。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刑诉法》《民诉法》(即程序法)《律师法》等到相继出台了。一个诱人的口号是实现“程序正义”。而少有再谈《宪法》和“实体法”的实质正义。这些几乎全是照般西方政治制度下的“程序法”,结合起中国逐渐实行的“商品经济”(注:他们总是忘记这个词的前面还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这个定语)这是第一步。它的出生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是什么呢?大家看得很清楚,不必再累述。
在这个所谓程序正义的保护下,《宪法》和法律的实体正义却荡然无存:
有权的,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有钱的腐化堕落,醉生梦死,穷凶极恶,称霸一方,欺压民众,为非作歹,一个跟一个地比阔!一个比一个狠毒!
工人下岗,农民失地,售血为生,卖儿救穷,贫富不均,差距越来越大。
社会道德沦丧,公平正义不再,理想信念全无;社会诚信丧失…..
贪官污吏们,权贵们的这些犯罪行为在“程序正义”的破旗下,我国的《宪法》和实体法被李庄类的律师们,何兵类的法律专家,教授们践踏得体无完肤。一个个罪犯被“程序正义”和其核心理论“正义的等边三角形”盾牌,消解了全部罪恶。该杀头的免杀,该重判的轻判,有罪的判成无罪!(见李庄为十多个巨贪作了无罪辩护,免除处分;为100多个暴力犯罪暴徒作了罪轻,减轻或无罪辩护处理,这次来渝又企图用五招密术捞黑社会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