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这份律师会见笔录,是在龚刚模服刑监狱的十监区大队长的面前制作的。李庄一审被判两年半之后,我在看守所曾当面告诉重庆公安局郭维国副局长,如果你们想把李庄案做成铁案,只有一个办法,郭问:什么办法?我说:你们只有尽快把龚氏所有兄弟全部干掉,否则,他们总有说出真相的那一天,这一天,来了。
看了最后一段,内心有些感动,鼻子有些酸楚。
会见笔录
时间: 2012年9月12日上午
地点: 重庆监狱(现名渝都监狱 )
询问人: 朱宁 —— 四川鑫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记录人:王万琼—— 四川客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询问人:龚刚模
陪同民警:十监区赵大队长
问:经过前两次的会见,我们对你的案子有了一定得了解。今天就你检举揭发你原来的律师李庄一案向你了解一些情况,你清楚了吗?
答:清楚了。
问:李庄是你最初的律师吗?是你家里谁委托的?
答:是他。好像是我老婆委托的。
问:李庄叫你签空白委托书是怎么回事?
答:当时是为了处理公司的债务,要一些法律手续。当时我签字时,一个姓高的公安还叫我考虑清楚。签不签得哦,你那么信任他啊?我说我不信任他信任谁。当时有两个公安在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