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的意思是:陈独秀嫖妓是事实,小报说陈独秀在这一合法的交易中,损伤对方的人身,越过了买卖的底线,纯属不可靠的谣言。并且,私行为与公行为要分开。公共人物的私行为也要受到监督,但要警惕借故兴风作浪的奸计。
作为《新青年》的主编,陈独秀当然是公共人物。在卖淫合法化的环境下,一般公共人物应该自我约束,但不必有特别的标准。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我并不主张大学教授不妨嫖妓;我也不主张政治领袖不妨嫖妓;我觉得一切社会上有领袖地位的人都是西洋人所谓‘公人’……都应该注意他们自己的行为……但我也不赞成任何人利用某人的私行为来做攻击他的武器。”
蔡元培的态度与胡适完全一致。在蔡先生出任北大校长以前,北大学生热心光顾八大胡同是有名的。但他担任校长期间,在整顿学风的同时,没有因为嫖妓开除学生。1919年4月面对社会上对陈独秀等人的攻击浪潮,他明确表示:“对于教员,以学诣为主……其在校外之言动,悉听自由……嫖、赌、取妾等事,本校进德会所戒也,教员中间有喜作侧艳之诗词,以纳妾、狎妓为韵事,以赌为消遣者,苟其功课不荒,并不诱学生而与之堕落,则姑听之。夫人才至为难得,若求全责备,则学校殆难成立。且公私之间,自有天然界限。”(《蔡元培全集》第三卷576页,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民国初年,依然视为风流韵事和消遣行为。在嫖妓问题上大做文章,陈独秀已辞职等流言满天飞,冀图逼他出校。蔡元培举重若轻,迅速回应,把预定的改革提前实施:文理科统由教授会领导,教授会主任由文理科主要教授轮流担任,废除文科、理科学长,设立教务处。1919年3月19日他在《北京大学日刊》上发表《致神州日报函》驳斥谣言:“陈学长并无辞职之事”、“文理合并不设学长,而设一教务长以统辖教务,曾由学长及教授主任会议定(陈学长亦在座),经评议会通过,定于暑假后实行”,现在仅是时间挪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