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我博客的网友应当有印象,我在博客中多次的介绍我的家乡在浙西的一个小山村。这个小山村所隶属的小镇,始于秦代,建制于唐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第一代领袖毛泽东主席曾视察过我们这个小镇。应该说我们这个小镇是有着非常悠久历史和光辉记忆的小镇,但就是这个小镇我所亲历的几个事情非常有印象。
在10年前,小镇所隶属的地区,曾实施过所谓的“宅基地复耕”项目,通俗的讲就是将农民的老房子拆掉,其宅基地退让出来当作耕地。当然从大环境来说,当时的政府有过将房产作为支柱产业的国策。而我的家乡,也就是那个浙西的小山村处于这个风浪之中。于是农民纷纷被强制要求拆掉老房子,包括在民国初期遗留下的非常有特色的一个大宅子也被拆除,该宅子有非常精美的雕刻、屏风,一人见长的青石板等等在拆建中流失。同时,祖宗遗传下来的田地纷纷用水泥硬化作田埂,而这硬化工程花费匪浅,但却不能保持田埂的固有作用,即给农作物蓄水,以至于这些天地逐步被荒废。那些被拆除房子的农民结局呢,是将新房子纷纷建在原来出稻谷的良田中,因为只有良田才有较大的面积可以去盖房子。当然这样无用功的“宅基地复耕”工程,农民得到的好处不多,最终富裕了一帮以村干部为纽带的工程承包商。
我想,此类现象也发生在城市的拆迁工程中。因为这个工程,除却政府安家补助、农作物损耗赔偿等之外,另外市政府还给予了这个小山村30来户人家总额为300万RMB的费用,但实际到村一级只有100万不到,实际到农户手上,多则几千块,少则几百块,因为这事,农民去省政府告状,清查结果是镇里截留了100余万,乡(社区)截留了部分,村也截留部分,均用作所谓的“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