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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馋猫也来炒股票
鉴于陈平福一案已成为敏感时期的一个敏感热点事件,因此此案的最终判决结果,必然将成为一个风向杆。故楼主认为,此案的最终判决结果为:判定陈平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但鉴于陈平福身体健康不佳患有重大疾病,基于人道主义等考虑,免于刑事责任追究。
理由如下:
1.既然是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陈平福,也就是说,公诉机关代表的就不仅仅是一个部门,一个地方政府,而是代表一个国家政权来起诉陈平福的。也就是说,如果假定判决陈平福无罪的话,那么反过来说明的是,这个政权错误的追究了一个公民的正当言论行为。由此将产生严重的负面政治影响。这叫ZF情以何堪?
2. 本来刑事追究陈平福就是为了杀鸡给猴看,如果陈平福无罪,不但鸡没杀着,反而让猴子们高呼胜利助长其气焰,那么会导致局势失控甚至有一发不可收拾的危险。
3. 由此陈平福必须定罪。但鉴于陈平福一案已被网络炒成敏感热点事件,如果坚持追究其刑事责任(坐牢)的话,那么不仅引起网络民意汹涌,而且也会引起“友邦莫名惊诧”,搞不好就会成第二个陈瞎子之类的事件,值此敏感时期,当然不是有关方面也所愿意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