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高利贷有两个著名的案例,一个是黄世仁和杨白劳的故事,黄世仁是放高丽的人,杨白劳是借高利贷还不上的人。黄世仁再凶狠也就是耍耍流氓,占喜儿个便宜;另一个是东阳吴英案,现在的司法制度是直接把杨白劳给判死刑,在全国人民的反对声讨下,仍然判了个死缓。相比之下,黄世仁可爱多了,旧社会的司法体制可爱多了。我们的司法机关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很少考虑制度本身的合理性,更多的是领导层的看法,这是法律的悲哀。
从我接触的非法集资案来看,集资者一般都是民营企业或者自然人,一般公职人员不会构成此罪。蔡建明是公安局长却变成了集资案的犯罪嫌疑人,并且是他在执政期间努力打击的行为,这个案件一定有蹊跷的地方。如果有机会接触研究此案,一定是一件有意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