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形式的“原则上”形成的原因:一种是认识事物的深度不够,没有哲学思维;还有就是透过这种形式去看本质,那就需要深入到人性中啦.它可分为以下情况:
1.政治上的自我防御;如果将政令作绝对性的处理,那万一......例如(假设):今后三年内不准建煤矿(绝对性的);政令出来还没到年底呢,谁知比尔盖驰拉着马云非要在中国投资个煤矿,还是大煤矿;而且第二年煤炭又供不应求了。这事这么办?同意,不同意都不好办。这样会让自已的同志抓住话柄或者在政治上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最稳妥的处理办法是“原则上”。
2,防止自己尴尬,没面子。绝对性的政令还可以作出这样的陈述,如:三年内不准建煤矿,特殊情况下可以;这种陈述很容易受到下属或媒体等的追问,特殊情况是什么,回答不出来,(回答出来,就不用原则上了,认识事物的深度不够)就会使自己尴尬,很没面子。因此,还不如用“原则上”呢。用起来很方便,不给自己找麻烦。
3.给自己留余地,留有退路。领导也不敢说大话,也不敢绝对性的表态,如:领导,三年内到底能不能建煤矿?原则上能;领导建煤矿你到底同意不同意?原则上同意。
总之,“原则上”这个中国特色,与社会文化有关如:儒学思想,中庸文化;与政治有关如:顾大局,不争论,假民主,等;与处世有关,投机,圆滑;也可以看作“语言艺术”,左右不得罪,给自己留余地,还有就是一种套用,脑子僵化,模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