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怎么能够让上级知晓人民需要什么、人民想要什么、人民缺少什么呢?又怎么能够让人民生活的更加幸福呢?在面对江西新余市有关部门公然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行为时,我们做何感想?这种行为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谴责,甚至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面对这一条微博的消息,内心不仅仅是震惊与诧异,更多的是对这个时代的反思,为什么宪法赋予之下的正当权利会受到公权力的干扰和干涉,更可以让公权凌驾于法律之上肆意妄为,可以将这种选举的正当权利与支持这种行为的权利视为敌对势力来看待?难道这个时代之下,宪法与法律在权力面前都成了摆设?都成了屁民眼中的一道风景线?宪法与法律在公权面前只能是一面招展的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