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于建嵘:自首书。中共江西新余市委书记:据称,你己下令追查支持@刘萍196412的敌对势力,特自首。本人于建嵘,中国公民,无党派非人士,热爱祖国,坚守宪法,始终支持内退女工刘萍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合法行为。如跨省约谈,可派贵市听过我讲座的数位市县公安局长来北京宋庄画家村。 看到于建嵘这一微博消息,首先是惊惧再者是恐惧,毕竟人民的敌对势力的称呼,已经上升到了犯罪的高度。既然是犯罪,事发地公安机关当然有权力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消灭一切犯罪维护人民的权利,这是警察的职责。而被警方宣称为人民的敌人的人,无论你在天涯海角都可以跨省追捕。只是没有想到的是,被中共江西新余市委书记宣称敌对势力者,竟然是支持刘萍的所有人。而于建嵘在微博中自首的消息,则是表明了对新余市委书记滥用公权践踏宪法和人权的愤怒表达。
那么,新余方为何会有这种指示呢?
刘萍是谁?刘萍难道是对这个社会危害极大之人吗?难道他是反革命分子?否则也不必让新余的市委书记下此重令,对其支持者进行实施追查抓捕的指示了。毕竟犯罪分子对整个社会的安定因素而言是极大的隐患,更何况还有支持分子呢!那么在相关的报道中看到,被新余市委书记下令严查的刘萍,是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下岗职工,在今年刘萍参加当地区人大代表选举。在参选初期,刘萍进行了演讲,从群众对他的不理解,不信任,不支持到相信与支持,并顺利取得了符合参选的相关条件。然而在传出他要参选区人大代表后,就被当地警方二十四小时监视,而在监视的消息在网络传开后,当地官方的做法受到了强烈的质疑,那就是宪法赋予公民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为什么新余官方可以公然践踏呢,令人费解。而刘萍的做法得到了大批名人的支持,诸如于建嵘就成为了刘萍的一个粉丝,成了立挺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