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律师称,本案中,受害男童仅13岁,属未成年人。因此对施害者可能确定的罪名或为猥亵儿童罪。其实猥亵儿童罪在立法原意上,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如抠摸、亲吻等较轻的行为。其严重程度区别于强奸。猥亵儿童罪在量刑上比照猥亵妇女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处长对男童实施性侵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比立法原意上的较轻行为更严重,可由于受害者为男童,最多也只能以猥亵儿童罪定罪。根据警方发布消息显示,该处长还涉嫌与多名男童发生关系。但按照猥亵儿童罪的量刑,一名受害者和多名受害者的区别,只是是否从重的情节,多名受害者其量刑结果仍在5年以内。聚众或在公众场所实施该行为,才是加重情节,才有可能判处5年以上。
“其实本案中行为的严重程度,已经可以比照强奸而论了,只是立法上有缺失。”宋律师认为,在有些国家的法律中,男性遭受性侵,也有被定为强奸罪或鸡奸罪的情况。但目前按照本国法律,成年男子遭受性侵,如造成一定身体伤害才能被定为故意伤害罪,普通遭受性侵的行为则无法定罪量刑。
妇联
男童受侵害可找妇联帮助
昨日,新快报记者从广州市妇联了解到,妇女儿童(包括男童)遭受到性侵害,可以向各级妇联的信访部门求助。但到目前为止,市级妇联信访部门尚未接收过男童遭受性侵害的求助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