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官员的反应。管理应该,但不能够彻底有效地进行管理——无可奈何。
 
这就是说,娼妓者本身并不愿意做,没有职业或其他客观原因,才做;嫖妓者,生理的需要,性的需求或者寻找刺激等等,但也都是正常人。我在这里,没有赞成娼妓的存在,但我们必须承认——存在必有其合理性(哲人没有说错)。
重要的是——是把娼妓或类似性服务的工作种类纳入合法、合理的管辖(如广州、南京开始向按摩女等征收个体税),使之成为一个健康、有序的性产业?还是把它取缔,使之永远不能再生或者尽量少生(但事实上证明,全面彻底的取缔是不现实的)?
这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问题——我觉得全国各个地区不应同意一致。
一、            
全社会要建立健康的理论观念。
现在各国,比较认同的是一夫一妻制,对其他性行为都是排斥态度。卖淫嫖娼不是常态的社会行为,只是一夫一妻制的补充。在普通社会,还应该加强人类的性行为单一指向性的理论建构,使社会人人认识到什么是人类自身提倡的、健康的性行为,什么是相反的、非常态的
这种教育应从中学开始。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