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是这样规定的:散布谣言,谎报险情、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而“红钻帝国”显然够不上这样的程度。她在网上的话,既没有引起社会混乱,也没有给警方执行公务产生什么麻烦。只不过她的那样的话,让银座董事长之类的人非常不悦罢了。
“红钻帝国”就是造谣,也是因事造谣,图一个引人瞩目。大家都在说这事,她为了取信于别人,可以把话说得更狠一些。警察也说了,如果她用一些怀疑的字眼,就找不到好的理由抓她。这就是说,造谣造得巧妙些,便不受法条的惩罚。或许正因为如此,那么多人在传播或制造“谣言”,最后却只有少不更事的23
岁女孩“红钻帝国”落入法网。
其实,对于言论是否获罪,国内外一直都是非常谨慎。中国历史上,一是过去封建专制时期,一是文革时期,一个人稍有不慎,就因一句话犯下“滔天大罪”。历史证明,治言论之罪变得不恰当,会引发重大的社会灾难。因此,传播小道消息,散布谣言也好,只要未真正引发严重的社会后果,是不应当对当事人予以严厉惩罚的。否则,就有太多人因言获罪了。形成滑稽对照的是一网民为讽刺此事,发了这样一个贴子:《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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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下雨了吗?没有吧!》跟贴者多以“没有”回应。这种讽刺式抗议,反而说明“红钻帝国”被抓形成了巨大的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