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常发出上述惊诧之感的意见人士之中,不少人也喜欢在公共讨论中以“理性、中立、客观”来自我标榜(这些人也被网友戏称为“理中客”),并将批评和反驳者斥为“偏激”。但实际上,公共讨论的目的是为了探讨特定论题中的是与非。参与讨论的人,只需呈现论点并为之提供论据就行了,而参与者的个性化的特质,即使有可能在言论中不经意间有所体现,也是与议题本身完全无关的东西。可以说,如果一名意见人士在参与公共讨论时,还要特意标榜自己的“理性、中立、客观”,那就基本上可以断定是一个见识极其浅陋的人,因为任何一个稍有见识的人,都不可能在公共讨论中作出这样无聊的举动。
基于个人的经验,我发现一些理中客不但见识浅陋,而且极其伪善,甚至可以说到了人品堪忧的程度。我愿意在此略举数例:
(1)我曾经与一位所谓“中间道路”的倡导者有过几次论辩,在辩论过程中,我确实是毫不含糊地反驳过他的基本观点,但从未对他口出恶言。但就是这样一个“理性、中立、客观”的人,在我接受郭飞雄先生的辩护委托不满三天,就公开指控我要拿郭案”与当局做交易”,不不惜为此捏造事实。我当时真想托这位理中客帮我向当局打听一下:如果我要做交易,当局能给我开个什么价?
(2)几年前,有两个人冒充和尚作出不合和尚身份的举动,并因此被警方抓捕。我当时在微博上发表评论,大意是说:“这两个人的举动确实令人讨厌,但如果他们的行为本身并不违法,政府就没有权力去惩罚他们。他们的行为或许对佛教有所亵渎,对佛教徒也有所冒犯,但对一种普遍信仰的冒犯(而不是对一项具体权利的侵害),并不是法律的惩戒对象。越是有宗教信仰的人,越不应指望世俗权力来帮助维护和净化自己所皈依的宗教;这种指望甚至对自己的信仰构成更大的亵渎,因为一名信徒怎么可以对自己信奉的神灵(佛祖也好,上帝也好)如此缺乏信心,以至于认为神灵的力量竟然还不如一个世俗政府的力量?”我的这一言论,立马得到那位儒家宪政带头人(这个人也经常以理性、温和自居)的回应:“拜托,你懂不懂宗教是社会建制的一部分?如果有人装扮成你老婆的样子,在你家小区装疯卖俏,你心里会怎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