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笔者看来,作为本次中菲南海仲裁庭的实际最主要组建人的柳井法官,其公正性就本案而言是很难排除存在引发合理担忧的瑕疵可能的。柳井的特殊指派、组建权来源于《公约》对ITLOS庭长的授予,但《公约》附件七第3条(e)项在赋予庭长特殊指派、组建权的同时,也规定了适用的例外情形。此例外情形可视为对ITLOS庭长的法定回避事由,且如果存在对ITLOS庭长就此案偏见的合理担忧,并足以影响其公正性,则应构成“unable to act”即“无法承担此项职责”的法定回避情形。柳井法官就此个案,理应回避中菲南海仲裁庭指任、组建工作。
《环球时报》驻日本特约记者蒋丰:柳井俊二是典型的贵族家庭“官二代”,其父曾任日本驻哥伦比亚大使、日本外务省条约局局长。东京大学法学部毕业后,柳井就进入外务省。2001年10月,柳井因滥用外务省机密费受到“严重惩戒处分”,最后自掏腰包还清费用不说,还丢掉了职位。柳井俊二作为公认的日本右翼鹰派代表人物,个人政治立场鲜明。2013年8月4日,在中菲南海仲裁庭组建一个多月时,他就以“安保法恳谈会”会长身份在日本NHK《星期日讨论》节目上声称,日本的岛屿受到“威胁”,强调日本存在“敌人”,需要大力强化武力等多方面措施来保障日本安全。可以说,柳井俊二是“一手牵着美国一手拉着安倍”的反华急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