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集改制、并购、卖空、造伪、圈地等手法于一炉,堪称官场腐败之智慧大全,而天价烟局长周久耕跟杨友林比起来,不过尔尔。
《瞭望东方周刊》的这篇报道的有价之处不仅在于揭示真相还人清白,更在于基本厘清了一条杨友林和江浩几年以来大玩“零资产”戏法侵吞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资产的脉络,面对新华社记者的采访,连涉案人江浩最后也不得不承认他(和杨友林)当初投资成立的私营公司江宇建设集团的资金是从老国企“借”出来的。
1.1993年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成立
,杨友林是首任法人,江浩任公司办公室主任(主仆或合伙关系之发端),至1999年该公司的资产总额据工商记录为1.2988亿元,净资产2504万元,营业收入5617万元。
2000到2001年,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改制,据此案的实名举报者、时任改制工作小组分管财务工作的成员杨海提供的举报证据如“现金解款单”、“记账凭证”表明,杨友林、江浩当时采用了债权最小化、债务最大化、实物资产低值评估等手法,再加四处活动,将原国有市政公司“核销不良资产2133万元”,“最终确认该企业的净资产为-344万元(亏损)”,从而实行“零资产”出售。2001年3月2日,江浩、夏菁等5人,先是从国有市政工程公司“借款”100万元,分别以个人名义,存入私营企业——私营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设的临时账户,用于“个人投资验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的“私营市政公司”于当日成立,江浩任法定代表人。就这样,江浩等人成立的私营市政公司以“零万元”的价格,获得了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经8年累积的全部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