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罗尔斯从来没有说过,“无知之幕”可以在现实中出现;他也从来没有讨论,人们如何才能进入一个“无知之幕”的场景。他从未打算要在现实中发现或制造这种无知状态。(Rawls, 1971, p.21.)事实上,罗尔斯之所以提出“无知之幕”,主要是为了表明:关于社会安排的基本原则若要是“正义的”,就必须在逻辑上承受这种条件的约束和检验,即,它能够得到所有人在不知道自己特殊身份、地位、禀赋的情况下的一致同意。(Rawls, 1971, pp.11-13.)因此,“无知之幕”与其说是正义原则的事实起点,不如说是正义原则的逻辑起点;与其说它是一个用于“发现”正义原则的程序,不如说是一个用于“检测”原则是否正义的程序。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处于“有知之幕”中,他们当然可以提出各种各样的社会基本原则,但是,这些原则到底是不是“正义的”,那就要来看看——对于原则P,所有人在不知道自己的特殊身份、地位、禀赋的情况下,是否仍会一致地表示同意。
如果通过了这种思想检验,那么原则P就是一条正义的原则;反之,则不是正义的原则。换言之,我们在现实的“有知之幕”下发现原则,而在思想的“无知之幕”下去检测原则。但只有通过这种检测的,才是正义的原则。
因此,“无知之幕”最好被看作一个用于检测社会安排的基本原则(或其设想)是否正义的理论机制,而不是一个用于发现的机制。它更多是通过一种假言判断而进行的思想试验,而不必是真实的历史场景。相应地,与“无知之幕”密切相关的“原初状态”(original position)概念,也应当在逻辑的意义上而不是在事实/历史的意义上得到理解。也就是说,“原初状态”只不过意味着一种生存状态的可能性——即,人们对自身的特殊禀赋、能力和身份处于无知的那种状态。“原初状态”的“原初”,只表示逻辑意义上的“最开始”(original),而不是时间意义上的“在历史上”(historical),更不等同于社会意义上的“人类的原始阶段”(primitive)。(Rawls, 1971, p.12.)只要人们意识到,“无知之幕”是对论证所施加一种逻辑限制,那么“任何时候我们都能进入原初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