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肝炎:我觉得正义的决策者应该学会换位思考,并且充分地了解所处环境位置的利弊,这样才能做出最正确的判断决策。如果没有这方面的才识,是无法做出明智的选择的,因此无知之幕的荒谬就显现出来。
罗尔斯的“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是其正义论的重要理论基石。但是,很多人对这个概念提出批评和质疑。其中,最典型的一种意见是:“无知之幕”——所有人在不知道自己的特殊身份、地位、禀赋的情况下一致同意而达成的社会原则,才是正义的原则——完全是一种理论假设,绝不可能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人生来处于某种生活环境里,本就具有自然禀赋的差异,而且,在能够运用理性以达成协议之前,他们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身份地位及其相应的利益诉求。所以,罗尔斯把活生生的个人简化为空洞的理性符号,掩耳盗铃地将他们拖到一个不可能存在的“无知之幕”背后,这种假设实在太“假”!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人们无法让自己变得“无知”,因此,罗尔斯的正义原则永远不能真实地达成或被发现。(Sandel, 1998, pp.
120-131; Dworkin, 1982, pp.17-18.)
对于这种批评,有学者辩护指出,无知之幕确实存在。比如,当英国流亡者刚刚登上北美大陆时,他们就是在一种完全不知道今后各自会分配到怎样的利益蛋糕的情况下,达成某些协议以求生存。
然而,由于这样的历史情况少之又少,因此,这种诉诸历史经验的辩护方式显得十分乏力。毕竟,大多数的政治共同体都不是在一片空白的“新大陆”上讨论而成的,而是长期早已具备各自的社会传统、利益格局和价值观念;它们所需要解决的,并不是如何在“无知”状态下达成正义原则,而是如何在“有知”状态中依然形成正义的社会。如果罗尔斯的理论必须以“无知之幕”作为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那么,正义原则就不可能在现实中被发现。既然“无知之幕”在现实性方面确实是“假的”,人们也确实不能钻到“无知之幕”后再开始他们的政治行为,那么这个概念的意义和功能又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