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玉兰说吴律师当时要把她的七本卷拿走,她当时就“拒绝了他的无理要求”。最后,当吴律师看完七本卷并要求带走,因为老伴和女儿不在,所以“任由他带走”。不是拒绝了吗?怎么又任由他带走呢?自相矛盾之二。倪玉兰自称当时房间还有三个不认识吴的人,那三个人怎么不帮她制止呢?吴律师可能在四个人在场的情况下强行带走案卷吗?倪玉兰既然自称律师,怎么可能连起码的法律意识都没有呢?
我是曾经去看过倪玉兰,但当时完全是出于同情以及想了解事实真相。她说的时间以及细节完全不对,我是在一个下午去探望她的,而不是晚上,我看过她的部分案卷,但绝对没有拿走任何一页纸,我更没有自称实习律师。在这些细节上撒谎,只能说明倪玉兰确实想隐瞒什么。她说我对她进行人身攻击,却指不出我哪里陈述不实,怎么不敢与我对质呢。如果不是同情她身有残疾,三年前我就公布真相了。这件事情唐小昭是见证人,我当时就把详细经过发给她了,以致今天我要反驳倪玉兰的谎言我还得从小昭那里寻记录。
倪玉兰,女,1960年3月出生,北京人,汉族,户籍地址:德胜门内大街240号。自称1978年进入北京语言大学学习,1986年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第二学位,于同年获律师资格,为北京某单位法律顾问,正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张鹤慈先生后来指出,“倪玉兰的双学士学历,研究生学历,律师资格都是造假。一个编造学历职业的人说的自己受迫害的经历,就很难让人相信是真的,至少说06年被吊销律师执照就是假的。谁在黑民主?搞民主非利用假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