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被迫害致残疾的正义律师,她是《南方人物周刊》树立的维权英雄,她是荷兰人权组织颁发的郁金香奖获得者,她在公知圈里有成千上万粉丝。但她其实是一个骗子。我吴法天说一个人是骗子,绝对不是骂人,而是事实陈述。迄今为止,我在微博上说过三个人骗子,一是禹晋永,二是薛蛮子,三是老榕,本文主人公倪玉兰,是第四个。
2014年8月27日,倪玉兰在谷歌的“外扩圈子”发了一条配有我照片的长微博,题目是《吴法天是没有公德的实习律师》,说我曾经去她那里拿走她七本案卷,还自称是实习律师。看到这些我苦笑不得。文中杜撰我之种种,完全不合逻辑。“北京老虎庙”把这帖子转发到新浪微博,引起很多公知粉的谩骂。多年前我还见过“北京老虎庙”,没想到他也沦落到凭60的智商就能看出是破绽百出的一面之词还迫不及待转发的地步了。
我2000年就获得律师资格,倪玉兰说的2011年2月我早已是执业律师多年,怎么可能自称实习律师呢?听说过实习律师冒充执业律师,怎么我还自降身份冒充实习律师呢?她说吴法天去之前给她打过电话,那么必然有通话记录,何不说出我的手机号码以证实是我打的电话而不是有人冒充我?倪玉兰还说吴律师走时她向他要电话,对方说手机没电了。这吴律师不是给你打过电话么,怎么还跟人要电话呢?自相矛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