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溯陈汤之前的西汉历史,我们看到,西汉面对匈奴的挑衅,用今天的话也可以说面对主权被侵犯,并没有立即以牙还牙,而是在差不多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选择了忍耐。我们可以说这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也可以说这是“小不忍则乱大谋”。西汉立国160多年后,陈汤原话是:“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我们尤其要注意“强汉”的“强”字。若自身不强,一切都是枉然。
然而,即便强如汉武帝,也是“战与和”两手并用。即便强如冒顿单于,在他自立之初,面对强大的东胡,也是隐忍许久,甚至将父亲的千里马、自己的“老婆”送给东胡。即便汉元帝之时,面对郅支单于的北匈奴,陈汤说到做到“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但汉元帝还同时对南匈奴的呼韩邪单于采取了“和亲”政策。而呼韩邪单于还恰恰是郅支单于的弟弟。只不过与刘邦送公主和亲又称“兄弟”相比,汉元帝送出的是宫女王昭君,呼韩邪单于则自请为婿。家国关系的对应在一个半世纪后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因此,“虽远必诛”的确豪情万丈,但事实上,“战与和”一直被同时采用。“战”绝非唯一手段。而且,“战”也是有条件的,首先要自身“强”;其次要对“犯”,即侵犯主权有明确的判定;第三,“战”还要选择恰当的时机。最后,即便“虽远必诛”,今天的“诛”也不会再是陈汤那样的“斩首行动”,也就是说,“战”也要选择恰当的方式。西汉距今二千多年,世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中华传统的某些原则依然有效,例如“战与和”的辩证关系。“战”只是手段,而且不是唯一手段。“战”更不是目的,“和”才是根本,此乃“和为贵”的意义。只不过我们不该忘记,在必要的时候,“和”必须借助“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