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早上7时20分左右,正逢孩子上学的时间,福建省南平实验小学门口,一名中年男子手持砍刀,连续砍杀13名小学生,截止当日下午5点10分左右,已有9名孩子死亡,4名孩子受伤。
此类惨绝人寰的凶杀案,在中国已经不少。2008年11月5日,在本人居住的城市
珠海
,发生了一宗泥头车杀人案。凶手骆某开着泥头车闯入一中学故意撞人,导致5死(其中学生4名)19伤,最后被赶来的警察击毙。
这两起惨案的共同点是:凶手的杀人动机都是报复社会。南平惨案中的凶手郑明生,原为马站社区诊所医生,因家庭困难和母亲、兄嫂一起居住在60平方米的两居室。领导多次对他侮辱,工作不愉快,2009年6月被迫辞职。据犯罪嫌疑人供认,作案动机为周边的人看不起他,讲他不清楚,有桃花病;婚姻不顺,女友迟迟不与其结婚;辞职之后,另谋新职不成,觉得活着没意思。另据在现场的南平实验小学体育老师甘贵平称,凶手行凶时口里高喊道:“他们不让我活,把我逼疯了,我也不让大家活。”随后就一把抓过一个学生,一口气连续砍杀,很连贯地砍倒多名学生,前后不到几十秒的时间。
对南平惨案,我们能够想到的是:1、是什么原因导致凶手郑某杀人?2、如何预防不特定的个人变成“凶手”,从而尽可能避免他们采取报复社会的过激行动?而这两个问题实际上可以合并为一个问题,即:既然有人要“报复社会”,那么,我们如何“保护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