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严,在文革期间继续攀升。1975年,33岁的高严被破格提拔为吉林省电力工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成为全省最年轻的厅级干部之一。1986年1月任吉林省电力工业局局长、党组书记。1988年1月任吉林省副省长。1988年12月后任吉林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副省长。
1992年3 月,高严任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此时我在北京读书,听说家乡父母官高严的公子,俗称“高衙内”,时常出入吉林大厦,吉林驻京办将其奉若掌上明珠,呵护有加。高严事发后,吉林驻京办一片哑言,急忙划清界限。
1995年6月任云南省委书记。1997年8月任电力工业部副部长、党组书记兼国家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党组书记(正部长级)。1998年3月任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正部长级)。8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 14、15届中央委员。
高严犯了什么天条,需要仓皇出逃?
据悉,早在1996年1月,高严在担任云南省委书记时,应香港某公司总经理韩某的要求,搭线云南红塔集团董事长褚时建,与其下属公司签订了12800箱卷烟成交书,韩某因此而获利960万港元,高严收取了2万美元好处费。事后,组织部门因褚有严重的经济问题,免去其红塔集团董事长。高严安然无恙,从红塔集团出口中拿到了180万港元回报。
高严的儿子高新元开始频频向电力系统的工程项目插手。高严在明里暗里支持儿子捞工程,高新元在国家电力系统为他人承揽的项目造价高达近3亿元人民币,涉及6个企业。仅此一项,高新元就收受请托方所送人民币共计1080万元、美元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