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
最需缉拿归案的几名“外逃”贪官
10月24日,大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第七集《天网追逃》介绍,目前,百名嫌犯红色通缉令发布以来,截至2016年8月底,已经有33人归案;2014年以来,我国从70余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 2100余人,追回赃款72亿余元人民币。
而公安部24日在苏州召开的2016年“猎狐行动”调度推进会上发布的消息称,公安机关抓获的634名境外逃犯中,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205名,其中超过1亿元的59名;潜逃5年以上的48名,其中10年以上的17名。
很明显,这634名境外逃犯,涉及外逃资金数百亿甚至超千亿。而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被引渡回国,都要与相关国家分成涉案赃款。
我倒是突发奇想,按照有出就有进这种“对等原则”,其它国家“外逃”中国的贪官能带进多少资金?
笔者曾就【习近平一个月7谈“追逃追赃”透露什么信息?】话题做客人民网“微访谈”,认为过去多年,之所以贪官“外逃”成风,就因“追逃”不够“给力”,让那些成功出逃的腐败分子能与妻儿在境外享受荣华富贵。如今中国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愿意与他国分享没收来的“外逃”贪官财产,这就提高了其他国家协助中国“追逃”的积极性,可有效避免他国给中国“追逃”设置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