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乎,这些事联合起来,就又让产生了这样一些感慨:第一,咱们的医院方,还要本着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原则,广泛、多渠道挖掘肾源,使那些需要肾移植的人,不至于因为找不到可移植的肾而无法救治。仔细想来,这事还真的挺麻烦。因为,这东西第一你无法在车间里生产出来,也无法在实验室里把它培植出来,一般来说,都只能让它在活人的身体里长着。第二,虽然说,每个人都长着两个肾,其中还有一个属于备用。可这毕竟是人命关天的事,一般来说,好好的人,谁也不愿意无端就把自己的肾摘出来送给别人。所以,当病人需要肾的时候,一时间还真的说不好可以到哪里去寻找合适的肾。而且,并不是所有人的肾,都可以用给所有的人。相匹配,不强烈排斥的肾,本来就少而又少,所以在这些方面,不认真地开动脑筋想点办法,这事还真的就不好解决。所以说,这16个人建立摘肾基地买肾卖肾,虽然在目前法律框架下确属违法,但未尝就不是一种思路,是不是可以对我们有所启发。
如果能在法律的框架下,在这方面动点脑筋,那么,或许可以变好事为好事,而是,还可能是救死扶伤的大好事。
第二,中国人,在这些方面,似乎还需要大力地破除迷信,包括一些陈腐的思想。比如,关于献血,许多中国人,硬是想当然地认为,献血有害健康。在这样的观念误导下,许多人就说什么也不献。而实际上,适当地献血,对身体不但无害甚至有益。如果这样的观念能够深入人心,那么,献血的人,就会多那么一点点。还有骨髓捐。许多的中国人,尤其是文化程度比较低的那一部分人,硬是认为,捐献骨髓对人的身体伤害非常之大。我甚至看见这样一个悲剧。一对姐妹,其中,好象是妹妹得了白血病,本来说好了,姐姐要为她捐献骨髓,而且已经配型成功,马上就要上手术台了。然而,这当姐姐的,突然间就不知听说了什么,好象是当姐夫的不允许的也不知是因为别的什么,后来姐姐就说什么也不肯再捐献骨髓给妹妹。结果,导致妹妹眼看着无法救治。真是可惜。其实这就是观念落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