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不力,发人深省
公诉人在庭审中指出:“目前,我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途径和渠道非常之多,权力机关监督,上下级相互监督,专门监督机关监督、党内监督、新闻媒体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等等,但仍不能有效防止腐败情况的发生和蔓延,这其中有深层次的原因,其中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不力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
公诉人的话发人深省。山东省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曾说:“干部做到我这个程度就没有监督了。”胡建学的话再次得到了印证。如果不健全监督机制,类似的腐败问题还会出现。
在腐败官员身边,已经形成了错综复杂的腐败关系网。据调查,安徽建川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先正给周光全送110万元,也3次送给巢湖市政府原秘书长曹亚东1.7万元。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杨俊斌给周光全送钱4万元,也曾先后3次送给曹亚东1.7万元。巢湖南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晏文胜给周光全送7万余元,也曾3次给曹亚东送钱1.8万元。
与此同时,曹亚东为了能在职务上得到提升,多次给周光全送钱合计人民币5万多元。就这样,腐败分子之间的行贿受贿,变成了一对多、多对多的复杂关系。
从周案可以看出,不论是个人职务提拔升迁,还是工程项目启动,最终都是周光全说了算,反映出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有效监督。
公诉人认为,领导决策实行集中制过程中,强调集中的同时,更应该强调民主。民主是保证决策的方向,集中是保证决策的成效,二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