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阶段,虽说两人约定强化亲情淡化爱情,毕竟二姐“自由”了,感觉不一样了。由于是姐弟,他们的爱情得到了很好的掩护,两人频繁在一起散步谈心,没人怀疑他们在“搞对象”。他们在延河边反复讨论自己的未来,严肃探讨了叔伯姐弟何以不能结婚的原因。他们诘问:为什么姑表兄妹、姨表兄妹可以结婚,堂兄妹却不行?最后认定这条传统习俗出自男权意识,是一种封建主义的东西。每次见面、每次讨论,越来越坚定他们的结合是合情合理合法,革命青年就应该打破这一封建陋习,坚决突破这一障碍,勇敢走出这一步。至于合法问题,国民党的法律管不到陕甘宁边区。“新的认识武装了头脑,争取幸福的信心大大增加了。”
1946年夏,胡一哉接到组织通知,在延安集中,准备去华北。胡绩伟想留住她,但胡一哉渴望工作,希图干出一番事业,愿意随干部大队去华北,不愿为婚姻为家庭而放弃自己的理想与事业。胡绩伟留不住胡一哉,此年秋末两人再次告别。
胡一哉走后,胡绩伟害了肺病,住院疗养。不久他接到胡一哉的来信,说她怀孕了,当然怀的是胡绩伟的孩子。她经反复权衡,决定悄悄弄掉胎儿。胡绩伟接信,又喜又忧:喜的是有了孩子,强化了正式结婚的意志与决心;忧的是战争环境,生活艰苦,流动性大,分娩生育会给带来胡一哉许多困难;且她尚未有一合法丈夫,孩子是谁的?很麻烦。胡绩伟当即回信:孩子是宝贵的,环境可以逐步改善;两人都30岁以上了,你千万要珍惜咱们爱情的果实,千万坚持一下,把孩子生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