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武汉市汉阳区城管局成立武装部,首批40名城管工作人员加入民兵队伍。《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条例》告诉我们,民兵武器装备管理的是配备给民兵使用和储存的武器、弹药和军事技术器材。城管武装化这是要干啥?上次国庆阅兵最靓丽的风景就是女民兵方队。下次阅兵难道还要新增一个城管方队吗?
8月4日,面对铺天盖地的舆论,武汉汉阳区委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这是一桩彻头彻尾被误读的事件,城管成立武装部,合理又合法。”
官媒可不这么看。《光明日报》的光明网评论员撰文指出:
一个地方的城管部门成立武装部,岂止是荒唐而已。一个国家之内,任何“武装”建制的设立,都必须有宪法和法律的根据,其“武装”的建立及其使用都必须有法律的授权以及严格的法律程序。“武装”的建制,甚至“武装”的提法
,在一个并非“有枪就是草头王”的社会里,都是有异常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法律限制的
,哪有像“过家家”一样,心血来潮地说拉起一支队伍就拉起一支队伍的道理。成立武装部的武汉城管部门,其对宪法的漠视和对法律的无知,真是无以复加。
官媒批的有错吗?
武汉的领导喜欢出风头,这些年就看武汉蹦跶了。《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全国已有多个城市在城管部门设立了武装部(或人武部),因低调处理,没像武汉城管成立武装部一样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