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见到刘礼宁长达9页的《民事起诉书》,起诉书称,自2011年以来,被告不断在新闻媒体上散布捏造、杜撰事实,以达到侵害原告名誉权的目的。
刘礼宁认为:“被告给原告捏造了‘处级干部’的虚假身份,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传播,在社会上将原告塑造成运用公权力侵吞国有资产、大肆敛财并被中纪委查处的贪官负面形象。”
起诉书称,自治区政府1998年5月便颁布规定,取消企业及企业领导人的行政级别和干部称谓,所以刘礼宁担任广西粮油总经理自始至终都不具备行政级别,“且从2001年2月起,就不再从广西粮油领取工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无偿担任广西粮油的兼职、留守人员至今”,媒体以“处级富豪”为噱头博得关注,误导读者认为原告是一名运用公权力侵吞国有资产的贪官污吏,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企业的行政级别虽取消,但广西粮油是商务厅的直属企业,自然就是处级,这种待遇在工作调动中就会体现”,陈喜认为称刘礼宁为处级干部没什么不妥,更不会带来名誉的伤害。
“广西粮油那么大的摊子,刘礼宁竟然把组织的重托当成兼职,国企不倒才怪,而回避国家工作人员和干部身份,意在逃避职责和可能的法律惩处。”韦振英表示,不拿工资听起来清廉,但刘从广西粮油总经理位置上得到的实惠无法估算。
起诉书还认为被告虚构和捏造了原告侵占国有资产的事实,并通过媒体散布、情节恶劣,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