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韦振英收到一份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寄来的起诉书和法院的开庭传票。被举报者刘礼宁作为原告向青秀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韦振英停止侵犯原告的名誉权,在4家报纸5家网站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00万元。
法治周末记者 刘立民 刘希平
发自广西南宁
“从2007年起,我们一直在向有关部门反映刘礼宁侵吞国有资产的问题。”
年近七旬的韦振英是广西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粮油)原总经理,1998年11月退休,刘礼宁继任。韦振英告诉记者,退下来的老干部与刘礼宁无冤无仇,原本赋闲在家,当听到曾为之付出心血的粮油公司被“掏空”时,再也坐不住了。
于是,韦振英与原副总经理陈喜、原总经济师陈世耀等人又重新走上“岗位”,7年来,他们经常碰面,摸情况、写材料、送材料成了退休后的“工作”。
老干部们表示,那么多事实明摆着,广西粮油及十多家分、子公司全部被刘礼宁名下的私企取代,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应该查清楚,究竟是合法所得还是非法占有,给公众一个交代。
2013年5月,刘礼宁被免去广西粮油总经理职务,老干部们认为这与他们的举报和媒体的关注密不可分,盼望有关部门介入,从交接审计中发现问题。然而,他们等来的却是法院传票和起诉书,韦振英被刘礼宁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到法院,索赔精神损失100万元。
老干部们告诉记者,从举报刘礼宁那一天起,被刘打击的并非韦振英一人,几乎所有参与举报或提供信息的人都受到了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