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随着计算机的应用与普及,计算机犯罪也随之出现。自1986年在深圳发现首例计算机犯罪案件到1989年上半年,发现的计算机犯罪案件就达百起,到1992年上半年,据不完全统计,已愈几百起,案件最大数额达1000万元人民币。1994年我国计算机犯罪案件高达1450起,损失了上亿元人民币。从破获的案件看,大多为内部人员所进行的贪污、钾用公款案件而不是电脑黑客入侵案件。因此,虽然外国电脑黑客入侵案件不时发生,但是在中国,人们往往觉得黑客离我们还很遥远。但是不久前发生在上海市的黑客入侵案件以及随后几起黑客入侵事件则向我们敲响了警钟:电脑黑客已近在眼前了。 1998年4月4日凌晨,黑客章某某将自己手提电脑上的导线伸向大墙下的一个排水孔,孔的那头是一家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的空置电脑插头。
这时,上海港公安局巡警见其“行动鬼祟”而上前盘问,从而制止了他的入侵行为。公安部门事后调查发现,18岁的章某某曾在去年3月16日、18日、19日以同样方式进入该证券公司的员工电脑网络,拷贝客户帐号、资金余额等明细资料。而他4月4日的行动则是在证券公司电脑网络里考入一个他自己编的密码追踪程序,一旦成功,章某某便可以自由划转资金,若不是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1998年4月25日,一神秘黑客非法侵入中国公众多媒体信息网贵州站点,将贵州省情的WEB页面换成一幅不堪入目的淫秽画面,5月4日、13日,该黑客再次闯入“贵州信息港”。公安机关破案后查明,该黑客叫赵某某,1993年取得重大邮电学院程控交换机专业硕士学位,作案地点为四川省绵阳市邮电局某工程机房。 1998年7月,江苏镇江黑客马某三次非法侵入江西省多媒体通信系统,造成该系统三天内中断两次,多种网络服务累计中断运行约30个小时,江西省11个地市的千余名用户无法访问江西169网络,硬盘中的用户数据丢失,用户的权益受到极大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