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家庭法律顾问兼发言人这种前所未有的做法,相当于在喧嚣之中重新制造了一个焦点话题。这种彰显特殊家庭身份的高调玩法,除了加剧公众的反感,实在看不到有何好处。
明知与诉讼程序相悖,还要求法院公开审理和重新调查,且以律师的名义发布,这也是十足的败笔。7月28日当天,我在微博里曾以“挑衅的态度,不智的举动”为题写道:“按照刑诉法及司法解释,李某涉嫌强奸案既属个人隐私范畴,又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一律不公开审理,且不依当事人的态度而改变(这和商业秘密案件不同)。律师出的这个馊主意,既无益于法律上的处置结果,也是对被害人一方的挑衅,一定会激起公众情绪反弹,最终无益于李某。”
至于专家论证会,无论是名义上还是实际效果上,都很难真正起到作用。早在十年前的刘涌案即已被证明这一点。刘案的专家论证会,被曝光后舆论哗然,从传播角度看,成为把刘涌送上刑场的因素之一。
上访和出镜采访,本应是很好的公关秀场,但对技术难度要求非常高,需要最起码的诚恳和悲悯——博取公众的好感与反感,只在这一念之间。很不幸,把自己直接暴露在镜头之下的梦鸽,并不具备这些特质。我仔细看了她的视频,紧张,做作,不自信。在另外一个她和媒体记者的通话中,我听到了她毫不掩饰的责骂与叫喊。
以李案的实际情况看,梦鸽正确的做法是,调低预期值,多自责而非责人,勿以骄横之态示人,勿挟势以迫人,多以文字而非影像示人,多以诚意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