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种类型化案件,被贴上阶层对立、官民仇视、贫富分化标签之后,都很难摆脱被影响的命运。事实上前述案件,也确实直接影响到了案件的进程乃至最后的处理结果。更要命的是,时过境迁后,这种影响往往被发现其实很容易偏离案件的事实与法律基本框架。我将这种全民断案的情境称为“类型化案件里的情绪中国”。
不用说李双江的人脉与资源,梦鸽能从一个湖北小城奋斗到今天这个位置,自然也非常人,相信她无需外脑特别提点也会看到这个“情绪中国”的局面,也能看到任由李案舆情这么发酵下去的可能前景。
她需要立即调整策略,扭转这种不利局面,于是进攻性公关就成为必须的选择。在初始阶段,她做的事情是包装与维护儿子的形象,指控被害人,缠斗律师。
在这个进攻性公关策略里,李某某成为一个从小懂事、听话的乖巧孩子,是一个不幸遭遇敲诈的被害人,而强奸案中真正的被害人与所服务的机构则是下层阶级里以卖淫和敲诈为业的被告人,案中律师则是追逐名利落井下石的讼棍。
无论所持观点是否成立,梦鸽这种进攻性公关的初始措施,更像是一种自卫。在兰和介入后,梦鸽大幅提升了进攻力度。
她设立家庭法律顾问,让兰和成为唯一的媒体发言人;她要求公开审理李案,要求法院重新调查侦查阶段的案情;她决定向警方公开举报;她到公安部演出上访秀;她的律师们则举行试图影响法院的论证会。
问题是,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举动,一眼看上去都是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