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云“盖棺论定”,意思是:只要一个人死了,那么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就是铁板钉钉一目了然的事了。这种说法当然有一定道理,也大致反映了一种通例——然而,我们不要忘了:通例之所以成为通例就是因为有例外存在。我们不妨来看一下发生在当代的两个例子。
我们知道:在中国当代史上,有两个人死后曾风光十足,追悼词也写得堂堂皇皇。如果说是“盖棺论定”的话,那他们就都是不打折扣实实在在的“好人”。可事实上,没过多久,他们的的骨灰就被从八宝山革命公墓中清除,并撤销悼词。他们就是大名鼎鼎的康生和谢富治。
早在建国前,作为社会部头子的康生就在延安“抢救运动”中制造过大量冤假错案,谓之血债累累亦不为过!文化大革命爆发,康生就更是杀气腾腾。1966年,他出任文化大央文革小组顾问,虽为“顾问”实际上是文革小组的正式当家人。并出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1968年获得了中共情报机关中共中央调查部的领导权,制造了大量的冤案,成为在党内斗争中令人畏惧的“刽子手”。1967年初,先把贺龙打为国民党、军阀。后期并制造了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导致大批老干部被关进监狱。后以此指责刘少奇。1968年,无故称云南省委书记赵健民为特务,制造了“赵健民特务案”,关押了赵九年。由此牵连被杀的干部达14,000人。3月,制造了内人党事件勒令内蒙古人民党员在三天内到各革命委员会登记,不登记者按敌我矛盾处理。由此迫供受迫害者达八万七千一百八十余人,导致一万七千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