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这种案件处理上,翟建律师的处理并没有问题,既不违反法律,又不违反职业道德,不能认为当事人不认罪翟建律师说服当事人认罪翟建律师就是第二公诉人,翟建律师就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甚至法律!杨金柱律师不能这么自以为是!
二是认为翟建律师收取一定数额的律师费,会见次数少而且时间短,不敬业,律师收取多少律师费是当事人和律师律所之间自由约定的合同行为,法律行政法规没有禁止性规定,只有部委规章有一定约束,我相信杨金柱律师的收费比翟建律师收费高的案子多的是,看看杨金柱律师博客,很多次公开标榜每案收费不低于百万,因此收费多少不是问题。至于会见次数和会见时间,法律更没有强制性规定,有的案子可能律师会见只需要搞清楚一个问题,几分钟就够了,甚至不需要十几分钟,律师主要是搞清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情感陪护不是义务,所以时间短次数少更不是勾兑律师的主要标准。
如果按照以上两个标准来界定的话,我估计全球只有杨金柱律师等少数几个律师是真正的律师,其它大部分律师都可以归结为勾兑律师,老杨,您是否过于自恋?
另外一个,律师的担当问题。
除了上述两条标准,杨金柱律师还认为翟建律师没有担当,重大影响案件中没有发声,表达愤怒或者意见,因此也是勾兑律师,这就更加强人所难了,中国大陆二十几万律师,在网上像你我这样有多少?你认为这样能促进中国法治进步,有人却认为这样做不仅于事无补还可能让结果更糟,把自己的观点把自己的行为方式企图强加给别人,这比暴君还要暴君,杨金柱律师的确做了很多让律师界敬佩的事情,我曾多次被感动,我本人也多次写文章表示声援支持,他的《刑辩律师杨金柱》里也收集了我的文章,我至今对他不畏强权的行为仍然表达最强烈、最无保留的支持!但是,你的行为再无畏高尚,也不意味着你对他人有指手画脚甚至横行乡里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