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认为,法庭调查显示,黄德智、邓贵大对邓玉娇进行的不法侵害迫在眉睫,情况紧迫;在第二现场,即服务员休息室,邓玉娇遭受到邓贵大、黄德智极度的言词侮辱和暴力侵害,包括性侵犯。因此,邓玉娇被迫所采取防卫行为,是有效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
律师称,邓玉娇的行为也符合《刑法》第20条的规定第三款,具有无限防卫权,不应负刑事责任。
同时,律师提出,如果法庭认定邓玉娇有罪,从最大限度维护邓玉娇合法权益出发,建议适用免除处罚。
据旁听者介绍,邓玉娇看上去身体略显虚弱,但精神状态尚属良好。整个庭审期间,她说话不多,声音较低。回答公诉人、律师及法官的询问时,言语简短,但思路清晰。最后陈述时,邓玉娇也只是简单表示自己没有要杀死邓贵大的想法。
整个庭审中,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各进行了一小时。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主要围绕邓玉娇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展开辩论。
约10时30分,两轮法庭辩论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讨论。
10时55分,审判长当庭宣布了本文前述判决结果。
庭审前,邓玉娇已经被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家人陪伴生活。当庭获释后,邓玉娇在母亲等人的陪同下,从法院离开。
据《财经》记者了解,巴东县法院第一法庭共有53个旁听席,仅有新华社、《人民日报》、《湖北日报》、湖北卫视、恩施电视台、《恩施日报》、长江巴东网等七家媒体被允许旁听。对其他媒体的旁听申请,巴东县有关当局以“旁听证已经发完”为由婉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