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古人总认为音乐歌舞非良家女子所应为
青楼文化
中国古代的妓女、尤其是清代以前的妓女,在中国古代的文艺发展史上占有一定地位,从而形成了一种“青楼文化”现象。在现代社会,有成就的女歌唱家、女舞蹈家、女音乐家会得到很高的荣誉,而在中国古代,一些家妓、官妓(也包括极少数市妓)则是所处时代歌舞音乐艺术的代表,对推动中国古代艺术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她们为了符合当时统治阶级的享乐需要,往往要经受严格的艺术训练,具有良好的文化教养。
这里还有一个原因,中国的古人总认为音乐歌舞非良家女子所应为,于是女子要发展这方面的才能,只有在教坊(高级妓院)之中了。
例如,唐玄宗是个十分喜爱音乐歌舞的皇帝,他组织了一个庞大的“梨园”班子,对几千人施加严格的音乐与歌舞训练。有时他还参加乐队,亲自击鼓,杨贵妃和一些贵族、大臣,有时也来凑热闹。五代时的南唐后主李煜多才多艺,纵情声色,即位后曾“大展教坊,广开第宅”,终日和妃嫔宫妓在一起排练歌舞,填词作乐,甚至在国破家亡之时还写词:“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恋恋不舍。此外,像西晋石崇那样的豪门巨富,舍得下大本钱训练家妓的也为数不少。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实在没有别的行业有这样的训练条件,所以,这些家妓、宫妓的音乐歌舞水平能代表那个时代的水平,也就不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