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12月25日,张元勋被秘密逮捕,判刑八年。北大当时约有八千学子,约有1500名师生被打成右派,他们中的许多人,被开除公职与学籍,发配到边疆荒野,20多年后才得以平反。
1958年6月起,林昭在人大新闻系资料室监督劳动,期间与同在资料室“劳动考察”的人大学生“右派分子”甘粹产生爱情,他们提出结婚申请,但上级批评他们谈情说爱是抗拒改造,不准他们结婚。
1959年9月,甘粹被发配到新疆进行劳动改造。林昭病情加重,冬天咳血加剧,请假要求回上海休养。
1960年春,人大校长吴玉章先生批示准假,林昭由母亲接回上海。
[编辑本段]上海
通过调养,林昭病情渐有好转,并在上海认识了兰州大学的研究生顾雁、徐诚,当时兰大的张春元等人,正在准备筹办针砭时弊的《星火》杂志,随后林昭的长诗《海鸥之歌》和《普鲁米修斯受难之日》,在《星火》第一期上发表。但很快涉及《星火》的人员,都被抓捕。1960年10月,林昭被逮捕入狱。
1962年初,林昭得以保外就医。期间曾要求上海的无国籍侨民阿诺,将《我们是无罪的》、《给北大校长陆平的信》等带到海外发表。
1962年12月,林昭又被捕入狱。在狱中林昭曾多次绝食、自杀,并分别两次给当时的上海市长柯庆施、《人民日报》写信,反映案情并表达政治见解,都没有回音。林昭在狱中,没有笔和纸,竟然都是用血在白色的被单上写作(有二十万字之多)。另外,由于林昭拒绝违心地服从,被狱卒视为表现恶劣,遭受较严重的虐待,林昭在血书中写到:“光是镣铐一事人们就玩出了不知多少花样来:一副反铐,两副反铐;时而平行,时而交叉,等等不一。臂肘之上至今创痕犹在不消说了,最最惨无人道酷无人理的是:不论在我绝食之中,在我胃炎发病痛得死去活来之时,乃至在妇女生理特殊情况--月经期间,不仅从未为我解除过镣铐,甚至从未有所减轻!--比如在两副镣铐中暂且除去一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