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30日上午,曾担任过安徽利辛县委书记的亳州市原副市长王德贵,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芜湖市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12月19日,王德贵被押往合肥监狱,开始了漫长的监狱生活。
10月30日这天接到判决结果,让王德贵觉得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3年前的10月30日,王德贵接到的是亳州市人大常委会的任命书,他从利辛县县委书记荣升亳州市副市长。那天,迎接他的是献花和美酒。
3年后的2006年10月30日,他接到的是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
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5年上半年,王德贵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55人所送的人民币82.8万元、美元8000元。此外,还有80.91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利辛是国家级贫困县,2002年王德贵在该县任职时,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是1405元。法院查明王德贵在担任亳州市副市长、涡阳县长、利辛县县委书记期间的受贿款、礼金、非法收入和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的收入是220余万元,他平均一年收受的违法违纪收入,足够当地一个百姓辛苦130年。
王德贵是土生土长的亳州人,和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是同乡。
1975年,王德贵中学毕业后,在村办小学教书。年仅19岁的他成了大队党支部副书记,26岁开始担任龙德乡党委书记。1993年调任县级市亳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时,才刚刚36岁。当时,王昭耀刚由阜阳地委书记升任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还是阜阳地委副书记、地区行政公署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