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取消普选,实行戒严。取消普选违反基本法,必然引起更大的反抗浪潮。实行戒严可以暂时平息占中事件,暂时控制香港的局势,但会遭到国际舆论的谴责,甚至相关国家的制裁,香港政府和中央政府都没有这个胆量。
三是笔者提出的对策 在笔者看来,既然中央政府是想通过指定香港行政长官候选人达到掌握香港的控制权的目的,而这一方法难于奏效,为何要只死守一种思路,不换另一种思路呢?众所周知,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地方政府都是由普选产生的,这些地方政府并没因此摆脱中央政府的控制,因为中央政府控制地方政府有很多办法,不是只有“委派”这一种办法。
笔者的建议是:
1.
由香港政府代表中央政府与占中者代表对话,宣布收回中央政府关于香港行政长官候选人产生方式的决定。
2.
鉴于目前的《基本法》不利于中央政府掌握香港的控制权,提请人大对《基本法》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包括对香港行政长官权力的限制,取消香港不向中央政府缴税的超国民待遇等。
3.
中央政府向香港派驻特派员,特派员代表中央政府参与香港政府及立法会、行政会的各项活动及重大决策。
4.
香港的司法系统(包括法院、检察院、监狱、警察)、税收系统、国家安全部门等改由中央政府相关部门直接管辖,其长官由中央政府相关部门直接任命。
5.
中共中央向香港派驻党组,在香港各地各个领域发展共产党的组织。共产党的组织向一切需要加强共产党领导的地方派出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