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阳离奇地死在警方手里50多天了,北京检方近日给出了第一份尸检报告,内容网友已经尽知,不再赘言。
当初雷阳事发后,媒体报道提及较多的几个字眼是:人大毕业,硕士学历,29岁,涉嫌“被嫖娼”等。后来在整个事件继续发酵中这些字眼也几乎每每提及,仿佛向大众传递这样一个信息,即这么年轻又有硕士文化程度,遭遇这等不幸和非命实在冤屈、实在可惜、实在太不应该。话说的没错,这样强调也无可过多联想,可随着时间推移还是觉着这话说的不完整和不透彻。倘若一个合法公民,无论他或她是多大年龄、什么文化程度,无论身份如何,即便退一万步而言他真的嫖娼了,也罪不致死;即便就是他犯有什么构成死罪事实,也不应当不经检察院进一步侦查和起诉,不经法院审判就死在警方手里。况乎者这假定一个也尚未认定。雷阳死得确实冤,死得不明不白,死得太冤!但,这个冤屈,对街头乞讨者、一字不识的文盲和硕士博士没有本质的区别,冤屈的核心和关键是犯罪与否,死的过程是否合法。
要说冤屈,只能说青春年华早早死于非命,实在不应该,实在太可惜,实在死得不明不白。
同理,随着检方尸检报告出炉,舆论又一次聚焦那个在雷阳一案中涉嫌犯罪的戴眼镜的副所长邢某身上。一些有关他出身和学历的信息披露出来,说邢某人当年是该省文科的“高考状元”,“邢副所”出身贫寒,靠家庭及乡亲卖羊供养读书并考入中国政法大学;他聪颖异常,刻苦勤奋,靠个人打拼而晋身京城;他正为人夫、为人父,且从不多的薪水中拿出部分资助家中两个妹妹读书,一个已就业,另一个仍在就读;他珍惜自己的职业,工作中勤劳任苦等。在邢副所长家人给检察院的信中也花费相当文字和心机将此作为陈述主要内容之一。意欲何为?这些和他是否涉嫌知法犯法有直接关联吗?犯没犯罪要以事实说话,和当年高考状元、和穷苦出身有半毛钱关系吗?穷和恶、有无文化和有无犯罪事实丝毫没有直接关系。出身穷苦就可能不涉嫌犯罪?高考状元就能保证以后年月永远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