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山铂郡别墅的开发商为莆田市聚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莆田聚昌),从楼书和广告资料可见,莆田聚昌毫不避讳别墅建在公园内的事实。该地块最早于1990年由莆田市政府划拨给香港聚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聚昌),供归国华侨家属自住。2012年,香港聚昌设立莆田聚昌,迅速办理划拨地转为出让地手续,开始建设该别墅项目。
2013年4月12日,莆田市国土局与莆田聚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办出让)合同书》,约定后者补办出让面积46668.83平方米(约合70亩)。合同第六条约定土地出让金“按经我局备案的总地价5012.9003万元的40%标准核收,计取2005.1601万元”。在合同的附件《地价测算结果备案表》中显示,测算基准日为2011年8月29日,单位地价为1074.14元/平方米(合71.61万元/亩),表格制作于2011年12月15日,并经2012年1月4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备案。
早在2006年,中央就已下文规定禁止建别墅了。2006年5月3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通知,“中国一律停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对别墅进行全面清理。”